为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,根据《义务教育法》和有关教育政策规定,结合我区实际情况,现将我区2015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安排公布如下:
一、招生对象
报名对象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出生的有正常学习能力的本区户籍和符合条件非本区户籍(不含蓬江区户籍)的适龄儿童﹝注:2009年9月1日(含9月1日)后出生或已入读过一年级的小孩不能报名,因国家统一学籍无法建立﹞。
二、招生范围
(一)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
(二)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(不含蓬江区)入学要求
1.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(见附件《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名细表》序号1-9)可安排入读公办小学。
2.父(母)在我区居住半年以上、参保半年以上、有固定住址、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为普通借读生(见附件序号10),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入读公办小学。
注:蓬江区户口或父母在蓬江区入户、购房、暂住的非蓬江区户口适龄儿童入学事宜请与蓬江区教育局联系,联系电话:3221287。
(三)残疾儿童入学
患有视力、听力、智力等残疾,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,要求入学者,请与江门市启智学校联系。学校地址:江门市龙湾西路21号,联系电话:3523743、3523745。
三、网上预报名
(一)预报名时间
201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,截止时间为5月13日下午5点30分。
(二)预报名网址
登陆江海教育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jhqedu.com/)点击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预报名,或者直接登录预报名网址:http://jm.edugd.cn:9027/bh/loginpupil.aspx
(三)预报名注意事项
1.网上预报名成功后需打印《预报名表》,并携带相关报名资料(见附件《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》)于报名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。
2.我区各幼儿园、小学均可以帮助家长进行网上预报名,请需要帮助的家长自行与幼儿园、小学联系。
四、现场报名审核确认时间
(一)现场报名时间
本区户口适龄儿童:2015年5月9日
上午8:30-11:00 下午2:30-5:00
非本区户口适龄儿童:2015年5月16日至5月17日
上午8:30-11:00 下午2:30-5:00
(二)现场报名地点
1.本区户口适龄儿童报名地点表
序号 | 户口所属街道 | 报名地点 |
1 | 江南街道 | 华兴小学 |
2 | 滘头街道 |
3 | 滘北街道 |
4 | 外海街道 | 外海中心小学 |
5 | 礼乐街道 | 礼乐中心小学 |
2.非本区户口适龄儿童报名地点表
序号 | 居住地所属街道 | 报名地点 |
1 | 江南街道 | 江南小学 |
2 | 滘头街道 |
3 | 滘北街道 |
4 | 外海街道 | 外海中心小学 |
5 | 礼乐街道 | 新民小学 |
(三)现场报名办法
1.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审核
类 别 | 提供资料 (包括原件和复印件) | 说 明 |
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| 1、户口簿:首页和户主页、报名对象页、父(母)页;2、居住证明: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或租赁房产房的租房合同等。 | 1. 已在网上预报名的到现场审核时须带上《预报名表》,如未打印请提供“流水号”。 2.没有网上预报名的可直接在现场报名点请工作人员进行网上预报名。 3、若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,要提供双方的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证。 4.应同时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,所有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,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,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。 |
非本区户口的适龄儿童 | 见附件:《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》 |
2.证明资料审核确认后,领取打印的报名回执(注意保存)。
3.报名资料现场审核确认后,不再受理“户籍地址”的变更手续。
五、补报名
凡因故未及时报名的适龄儿童,请于6月27日进行现场补报名,逾期不再受理报名申请。
补报名地点如下:
序号 | 本地户口、外地居住地所属街道 | 报名地点 |
1 | 江南街道 | 江南小学 |
2 | 滘头街道 |
3 | 滘北街道 |
4 | 外海街道 | 外海中心小学 |
5 | 礼乐街道 | 新民小学 |
六、录取办法
(一)录取原则
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已报名适龄儿童进行户口、居住地核准后,根据生源分布情况和学校招生计划,划定各学校的招生学区地段,根据各学校的招生学区地段,按照“人户一致,就近入学”、“人户分离,统筹安排”的原则进行学位分配。(注:学位安排不考虑报名先后顺序)。
(二)录取通知
录取及学位安排以《入学通知书》为准。《入学通知书》于8月下旬由区教育局委托录取学校通知家长领取。被录取的新生按指定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,逾期责任自负。
七、咨询和投诉电话
单 位 | 地址 | 咨询电话 | 投诉电话 |
江海区教育局招生点 | 银泉小学 | 3805811 | 3861907 |
外海街道招生点 | 外海中心小学 | 3797541 | |
礼乐街道招生点 | 礼乐街道社会事务办 | 3623077 | |
附表: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
附表
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读条件及审核资料明细表
序号 | 类别 | 对象 | 核查证件(原件) | 提交资料(复印件内容) | 备注 |
1 | 政策性借读生 | 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| 1.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父(母) 页 | 现役军人为江海辖区内服役。 |
2.军人证明 | 部队的现役军人证明材料或现役军人证件 |
3.出生证明 | 报名对象出生证 |
4.居住证明 |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) |
2 | 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 | 1.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父(母)页 | 指在江海辖区内居住服务的高层次人才。 |
2.人才证书 | 江门市、江海区政府或组织人事部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证明材料或江门市、江海区专业人才特聘工作证 |
3.出生证明 | 报名对象出生证(小孩与父或母同一户口簿不需要) |
4.居住证明 |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) |
3 | 父(母)户籍在江海区的适龄儿童 | 1.户口簿 | (1)报名对象户口簿首页、户主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父(母)户口薄首页、户主页;(4)父(母)页(境外报名对象则提供身份证或回乡证或护照等) | |
2.出生证明 | 报名对象与父(母)关系的出生证 |
3.居住证明 |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) |
4 | 父(母)购房的适龄儿童 | 1.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父(母) 页 | |
2.购房资料 | 房产证(不包括商铺、车房、杂物间等)或住建局已备案的购房合同 |
3.居住证明 | 可提供如水电费单、电视网络费单等作为居住证明 |
5 | 本区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| 1.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监护人页 | |
2.优抚证明 | 区民政局以上证明 |
3.出生证明 | 报名对象出生证 |
4.居住证明 |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) |
6 | 本区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儿童 | 1.户口簿 | 领养人和适龄儿童的户口簿首页、领养人页、适龄儿童页 | |
2.收养证明 | 区民政部门的证明或核发的领养证 |
3.居住证明 |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) |
7 | 失去监护能力的人士委托本区居民照顾(监护)的适龄子女 | 1.监护人、适龄儿童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监护人页 | |
2.患病或残疾和委托证明材料 | 县(区)级以上民政局证明、县(区)以上残联残疾证明;委托监护人公证证明 |
3.出生证明 | 报名对象出生证 |
4.居住证明 | 在招生辖区居住的证明材料(如房产证、租赁合同) |
8 | 居住5年以上(含5年)的异地务工人员的适龄子女 | 1.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父(母) 页。 | |
2.居住证明 | 在我区连续不间断居住5年以上的居住证明材料(以区公安分局户政大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目前有效的居住证为准)。 |
3.就业证明 | 就业失业登记证(显示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)和到申请时为止在我区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。 |
江海区工商部门登记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和纳税证明。 |
9 | 外国籍、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 | 1.身份资料 | 报名对象身份证明材料(如身份证、回乡证、护照等) | 适龄儿童父母为境外人士。 |
2.监护人资料 | (1)报名对象父(母)委托江海区户籍成年人员监护的公证书(须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);(2)监护人户口簿;(3)监护人房产证 |
10 | 普通借读生 | 父(母)异地务工(经商)人员的适龄子女 | 1.户口簿 | (1)首页;(2)报名对象页;(3)父(母) 页 | 1.只限于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。 2.根据学位情况尽可能安排入学。 |
2.居住证 | 报名对象父(母)在江海区的居住半年或以上证明材料(如2015年1月1日前办理目前仍有效的居住证),父(母)属五邑地区户籍没有办理居住证的须提供由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《流动居住人口信息登记表》或居住地的村(居)委开具的居住证明。 |
3.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缴交社保费材料或营业执照 | 父(母)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显示目前有效期的劳动用工合同和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半年(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计算)以上缴费记录或江海区工商部门登记的仍有效的《工商营业执照》和近期纳税证明。 |
说明:
1、如果报名对象是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之间出生,须出具原籍镇(街)中心学校(原教育办公室)或县级教育部门的《延缓入学证明》,《延缓入学证明模板》在《江海教育信息网》自行下载,网址http://www.jhqedu.com/)。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不接受报名。
2、非江海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蓬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。
3、若适龄儿童与父(母)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登记的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和父(母)子(女)关系证明材料(如出生证)。
4、若外国籍、港澳台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是本区户籍或在本区购房,则可按序号3、4的条件办理报名手续。